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dmin2017-03-07  30

问题 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选项 A、某卫生局副处K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B

解析 《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A项中李某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因此不能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故A项错误。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据此,B项正确,应当选。第97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该条,聘任合同只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可,无需批准,所以C项错误。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只有被核定为不称职的才可以申诉,而D项齐某被核定为基本称职,所以不能申诉,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i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