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65题)

admin2021-02-25  59

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65题)

选项 A、分工负责是指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B、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以惩罚犯罪分子为目标,通力合作,互相支持
C、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按法定职权和程序互相监督
D、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这种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体现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正确,《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选项B错误,处理刑事案件并非仅仅以惩罚犯罪为目标,同样涉及保障正当法益和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职能,而且仅仅强调互相配合,而非通力合作,B的说法不正确。
    选项C正确,三机关职能和法定职权不同,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职能也能起到法律监督的作用。
    选项D正确,权力制约原则不仅包括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机关内部的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三机关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正是权力相互制约原则在宪法上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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