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8-09-10
38
问题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监视居住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B、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发现在决定和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或举报
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D、对于可以指定的居所的具体条件予以明确。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监视居住。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一般监视居住不可以折抵刑期,故A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v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趁上厕所之机逃跑,较长时间一直未被抓获,应当作出何种处理?(2003—卷二—17,单)
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扪}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
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第8题,单选)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某乡人民政府对程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程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阅读使人全面,写作使人精确。
执业药师考试的成绩管理周期是
与手阳明大肠经在鼻相接的经脉是()。
根据城市经济学原理,下列哪项变化不会带来城市边界的扩展()
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有()。
氨基酸是组成蛋白质的基本单位,在人体和食物中有20余种,按照()分为必需氨基酸和非必需氨基酸。
运动应急会影响儿茶酚胺的分泌,其分泌量与运动强度的关系是()。
公安工作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与()的专门工作。
甲涉嫌受贿罪被捕后,司法机关发现受贿罪不成立。此时,甲义主动供述新的受贿罪事实,该事实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甲()
下面你将听到一段有关核安全问题的讲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