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大学)简述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条件。

admin2017-07-25  36

问题 (2012河北大学)简述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条件。

选项

答案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发生的事故只有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才与保障人、被保险人有关。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行为所致,且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只有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人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继而由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 (3)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之后。保险事故因第三人行为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依法向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如被保险人已从第三人取得全部赔偿,保险人可免去赔偿责任。由于保险人不知此情而支付了赔偿金,也可向被保险人追回,如果被保险人从第三者责任方取得部分补偿,保险人在支付赔偿金时,可以从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中相应扣除被保险人已取得的部分补偿金。如果被保险人不向第三人责任方追偿,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在得到保险人赔偿后,即将向第三者责任方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在支付赔偿金后便可行使代位追偿权。 (4)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时,所追偿金额不得超过向被保险人赔偿的赔偿金额,即保险人不能因行使代位权而取得额外利益,其代位权只限于他实际给付被保险人的金额范围内。 (5)代位追偿权是在被保险人取得保险赔付后自动转移给保险人。一般情况下,为了便于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被保险人在取得赔偿金后应出立权益转移证书。但权益转移证书的出立只是代位追偿权的证明,并非权利转移的要件,即便不出立权益转移证书,代位追偿权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即已自动转移。但为追偿工作的顺利,保险人应督促被保险人及时开立权益转移证书。 (6)被保险人应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不得损害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被保险入不能与第三方达成责任免除协议,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权,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而放弃对第三方追究赔偿,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人已支付赔偿金,即可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被保险人同意放弃追偿权的行为无效。 (7)代位追偿权是对保险人的权利,在一定条件下,保险人可以主动放弃代位追偿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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