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些?

admin2022-01-27  30

问题 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因欺诈、胁迫设立的遗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B,C,D

解析 《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B项错误。《继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见,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不必然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也可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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