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6  22

问题 关于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清康熙年间,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复审的,应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B、《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意为宪宗命司礼监将会同散发四在大理寺共审囚徒,该制度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
C、“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D、汉代对死刑韵执行,实行“秋审”制度

答案C

解析 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熏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奎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故A项错误。
    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故B项错误。
    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故C项正确。
    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后汉书.章帝纪》载,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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