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dmin
2014-06-10
28
问题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选项
A、75%.
B、30%.
C、60%.
D、90%.
答案
1
解析
参见《证券法》第86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m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选择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甲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甲公司取得单据后办理了议付。次日甲公司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10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法官的下列行为中,违反程序公正要求的有:
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乙营业部并领取营业执照。乙营业部因拖欠丙公司的办公家具款15万元被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乙营业部应支付丙公司15万元。因乙营业部拒绝支付,丙公司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发现乙营业部已停业数月,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法院应如
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均为法国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日本,双方在东京订立了一买卖合同,约定该合同的有关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最终裁决,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哪一项?
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一些冲突规范的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系属公式”,用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冲突。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随机试题
试述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及其意义。
下列肌肉中,可通过正压腿练习发展其伸展性的是()。
采用高级通信方式时,进程间用_______交换信息。
高压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手机:充电器
一项研究显示,先让受试者参加消除某项偏见的学习,并给受试者播放与消除该偏见学习相关联的声音。之后,让受试者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同时重复播放那些相关联的声音,以重新激活消除该偏见的学习。结果发现,该偏见比睡眠前大大减少,且睡眠质量越高,偏见减少得越多。研究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请分析共同犯罪应当如何认定?
下列工具中为需求分析的常用工具是()。
Oneoftheearliestchangesexperiencedbynewlymodernizingcountriesisthereductionofinfectiousdiseasethediffusionof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