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张、李拟出资设立家具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登记机关已经颁发了营业执照。就该公司章程效力和条款判断错误的是?

admin2014-10-17  35

问题 王、张、李拟出资设立家具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登记机关已经颁发了营业执照。就该公司章程效力和条款判断错误的是?

选项 A、该公司章程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才能生效
B、公司成立后,章程对没有签字的董事高管也发生约束力
C、章程规定未弥补亏损达注册资本1/3即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条款无效
D、股东会决议在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家具制作”一项,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

答案A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所以B项正确。依据《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定要求,所以C项正确。公司的章程不是以登记机关核准为生效条件的。所以A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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