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admin
2020-04-26
19
问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下列小题。(2013年卷三99~100题,不定项)
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
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目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执行程序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本题中,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得处分。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本题中,朱某对字画提出异议,主张自己对字画的所有权,而原判案件属于兴源公司与郭某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因此案外人异议与原判无关,朱某可以提出异议之诉,而不能申请再审。C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L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王某夫妻关系不和,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支持其离婚。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王某诉李某经济损失赔偿一案,李某在一审中败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不用开庭审理。关于此案审理的说法,你认为错误的有:
租赁合同不会因下列哪一情形而当然解除?()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
和龙公司与瑞琥公司签订液化气买卖合同。约定液化气单价每吨150元,共60万吨。履行期限从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每月交付2万吨。双方因疏忽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和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瑞琥连续向和龙供货四个月,总计8万吨。但和龙未付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花生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新鲜花生10吨,于2010年6月交货。甲公司遂组织货源,积极准备供货。但该年天气异常,当地发生洪涝,严重影响了花生的生长,甲公司无法按约交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大发公司与宏远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大发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大发公司派人调查宏远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宏远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大发公司遂暂时不向宏远公司交货。则关于大发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举证期限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Ihadjustgonetobedafteraveryharddaywhenthephonerang.Itwasaneccentric(怪僻的)farmer.Ihadnevermethimbeforeal
关于结核性腹膜炎,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采用哪种治疗方法较适宜施行全甲状腺切除,病人最痛苦的并发症是
人的世界观基本形成于()
A、 B、 C、 D、 C所给图形的阴影三角形数目均为3。故本题选C。
御家人制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18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2题,2018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7题)
下面关于计算机病毒的叙述中,正确的叙述是(16)。
Greenspacefacilitiesarecontributingtoanimportantextenttothequalityoftheurbanenvironment.Fortunatelyitisnolon
Therulesforwritinganabstract(摘要)arealmostthesametothoseforwritingthesummaryofaninvestigationreport.Inanab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