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考试真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admin2013-06-29  16

问题 (2010、2011年考试真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选项 A、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扣除规定”的掌握。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扣除规定包括:①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②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③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④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⑤个人的所得(不合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⑥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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