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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
admin
2017-03-14
36
问题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
选项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答案
A,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甲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因此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从而退出公司,故A项正确。
为了防止损害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回购股权只适用于特定情形。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的列举也是封闭式的,并且不能通过章程的规定予以突破,《公司法》第75条规定,仅在下列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而本题公司两年未召开股东会,甲也无从投反对票,公司经营管理困难,不属于法律列举的情形,因此B项不可行,不应选。
《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甲可以通过将持有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方式退出公司,故C项表述正确。
甲可以通过公司减资程序实现退出,但是由于减资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因此法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首先需要股东会作出减资特别决议,再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如果甲撤回出资未经过上述减资程序,而只经由其他两个股东同意,则属于《公司法》第36条规定的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由于D项表述不清,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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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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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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