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 )(2008年卷二第52题)

admin2017-03-01  15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    )(2008年卷二第52题)

选项 A、过路人甲看见某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致公寓全部被烧毁
B、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
C、丙重男轻女,认为女儿不能延续香火,将年仅1岁的女儿抱到火车站,放在长椅上后匆匆离开。因为天冷,等警察发现女孩将其送到医院时,女孩已经死亡
D、司机丁意外撞倒负完全责任的行人刘某后,没有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刘某死亡。事后查明,即使司机丁将刘某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刘某的生命

答案B,C

解析 A选项,考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公民发现火情后有报警义务;但此义务为行政法义务。由于刑法上没有规定对应的“不报警”犯罪,故而甲只是行政法上的不作为,而不是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此外,火灾结果与不报警行为也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选项,考查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因自愿接受行为(法律行为)而成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对于小孩的危难负有保护义务。
    C选项,考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丙作为父母,依据婚姻家庭法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成立不作为犯。本案按题意可构成遗弃罪(致人死亡)。
    D选项,考查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因行人系司机撞倒,无论司机有无责任,风险均为其先前行为制造,负有救助义务;其不救助系不作为行为。但题意中强调“即使司机丁将刘某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刘某的生命”,说明不作为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不符合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因果关系条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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