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开募集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开募集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9-08
25
问题
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开募集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承销的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总经理
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应当(由发起人)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2)选项C: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实收股本总额;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仍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3)选项D:创立大会有权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但公司总经理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任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Dt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共有在册职工120人,资产3500万元。2015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合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5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期间费用中广告费450万元、业务招待费1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
2016年3月,李军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7年4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80%的,为发行失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3)6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依法应当撤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
债权人甲下落不明,为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香市》中写道“社庙的左屋被‘公安分局’借去做了衙门”,“社庙的左偏殿上又有什么‘蚕种改良所’的招牌”。这里运用的:表现手法是()
某男,28岁,平素嗜食辛辣,一个月前因饮酒过度引起上腹部疼痛,多方治疗效果不佳。现病人胃脘隐隐灼痛,饥不欲食,嘈杂,口燥咽干,口渴欲饮,体瘦,大便偏干,舌红无苔而干,脉细。
扩张型心肌病左、右心室同时衰竭时,与临床症状和体征最有关的因素是()
“费用目标”对( )而言是投资目标,对( )而言是成本目标。
在进行公司分析时,需要重点分析的是( )。
(2016·安徽)下列关于气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侧耳倾听”“举目凝视”“屏息凝视”等现象属于注意的()。
近年来,男护士在医院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他们帮助女护士__________了不少繁重的工作,也为患者家属减轻了不少__________。现在医院的男护士在普通病房工作的比较少,一般都是在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__________比较耗费体力的工作。依次填入画横线
いくら電話を()、誰も出ません。
Howdidthespeakerfeelwhenheranhisfirstmile?Hefeltitwasthe______thinghehadeverdo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