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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在2006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机械设备公司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但这笔贷款并未投入生产而是被甲乙丙三人利用高买低卖的手段转移。2008年银行贷款到期,为了躲避债务,机械设备公司申请破产,造成丁银行的
2005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在2006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机械设备公司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但这笔贷款并未投入生产而是被甲乙丙三人利用高买低卖的手段转移。2008年银行贷款到期,为了躲避债务,机械设备公司申请破产,造成丁银行的
admin
2016-05-05
26
问题
2005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在2006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机械设备公司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但这笔贷款并未投入生产而是被甲乙丙三人利用高买低卖的手段转移。2008年银行贷款到期,为了躲避债务,机械设备公司申请破产,造成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无法追回,问: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选项
A、银行贷款无法追回属于市场风险
B、银行可以要求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C、甲乙丙三人由于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所以应对机械设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丙三人由于滥用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所以应对机械设备公司的债务按股份比例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
A,D
解析
《公司法》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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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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