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定抵押权的概念及与普通抵押权的区别。

admin2011-01-30  24

问题 论述法定抵押权的概念及与普通抵押权的区别。

选项

答案法定抵押权又称特殊优先权,是指与债务人特定动产或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特定种类的债权,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和普通抵押权相比较,它们具有以下区别: (1)产生的根据不同。普通抵押权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产生;法定抵押权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 (2)债权是否与抵押财产必须有牵连关系。普通抵押权,抵押财产是否与债权有牵连关系在所不问;法定抵押权,债权与债务人特定财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牵连关系。 (3)是否必须登记。普通抵押权,以《担保法》规定的五种财产抵押的,必须进行登记,否则抵押关系不成立,以法律规定的五种财产以外的财产抵押的,没有登记,抵押关系仍没有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法定抵押权不需登记就能成立,但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法律没有规定,从理论上讲,没有登记的法定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就是登记,没有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没有公信力。同一标的物上既有普通抵押权,又有法定抵押权时,一般按其成立的先后顺序受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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