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拥有一药枕的产品专利权。甲将该专利权许可给乙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事实许可,期限10年。此后不久。丙擅自生产该药枕,乙知道后在5年内一直未对丙有所主张。在乙知道后的第6年,乙想起诉丙并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乙为此咨询了吴律师。吴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有

admin2021-11-04  34

问题 甲拥有一药枕的产品专利权。甲将该专利权许可给乙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事实许可,期限10年。此后不久。丙擅自生产该药枕,乙知道后在5年内一直未对丙有所主张。在乙知道后的第6年,乙想起诉丙并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乙为此咨询了吴律师。吴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有哪些?(    )

选项 A、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B、乙应当与甲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或者在甲确定不起诉时,乙才可作为原告起诉
C、甲或乙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
D、若侵权成立,乙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以100万元为限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专利纠纷适用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故A选项错误。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知识产权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利害关系人(被许可人或者继承人)亦可作为原告起诉。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如下:(a)独占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原告独立起诉;(b)排他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人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亦可在权利人确定不起诉时单独作为原告起诉;(c)普通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授权亦可作为原告起诉。故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据此,知识产权被侵害后,权利人请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消除影响等责任的,系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权利人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的,系行使债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若侵害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则起诉前2年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该2年之前的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且侵害人抗辩,侵害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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