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2第78题)

admin2014-12-22  38

问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2第78题)

选项 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
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A,B,C,D

解析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一般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诸多不同,这是由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决定的。因此,考试也主要围绕此点来命题,需注意细节,如本题A、B、D三项的“应当”与C项的“一般”等修饰性语言是否得当。特别注意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亦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故选项A正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0条第5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3款亦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据此,选项B正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1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高检规则》第491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械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据此,选项C正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8条要求:“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把是否已满14、16、18周岁的临界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高检规则》第489条规定:“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14、16、18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据此,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选项A、B、C、D。
    疑难辨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一般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诸多不同,这是由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决定的。因此,考试也主要围绕此点来命题,需注意细节,如本题A、B、D三项的“应当”与C项的“一般”等修饰性语言是否得当。特别注意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亦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故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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