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4-26  27

问题 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有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后,才能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D、债务人企业的职工和工会应当有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

答案C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所以本题A、B两项错误,D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60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所以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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