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法律规则,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admin2012-12-22  42

问题 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法律规则,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选项 A、只要是有关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的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B、如果当事人有协议约定,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C、仲裁庭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时,无权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提出的异议作出决定
D、由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裁决有可能根据一个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答案A,C

解析 《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故不是所有当事人的纠纷都能够通过仲裁解决,A错误;第39条规定:“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牙民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故B正确;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pal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