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多项选择第55题)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凇,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2013-10-23  28

问题 (2011年多项选择第55题)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凇,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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