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托财产在偿债方面的独立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单项选择第33题)

admin2011-09-29  26

问题 关于信托财产在偿债方面的独立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单项选择第33题)

选项 A、在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用信托财产清偿其与信托无关的个人债务
B、税务机关无权请求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以清偿该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C、受托人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拍卖信托财产来清偿受托人的个人债务
D、受托人破产时,可以用信托财产清偿其破产债权人的债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从功能上说,信托是为实现“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两大功能而作的法律设计。受托人享有对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因此C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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