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种行为应认定为共犯?
下列哪种行为应认定为共犯?
admin
2012-09-17
40
问题
下列哪种行为应认定为共犯?
选项
A、外国人甲为宗教极端分子,积极向在我国频频实施民族分裂活动的极端主义组织提供大量现金和物资的支持
B、甲明知乙等人从事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而提供大量现金和物资的支持
C、甲明知乙等人从事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而提供大量现金和物资的支持。某日恐怖分子乙找到甲,说打算制造一个汽车炸弹在镇政府门前爆炸,但没有找到合适的汽车。甲就将自己的一辆箱式小货车送给乙。乙用该车制造炸弹并在镇政府门前引爆,造成众人伤亡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为了使黑社会组织成员乙、丙逃避查处,为乙、丙通风报信、阻碍他人举报
答案
C
解析
必要的共犯是分则对有关共犯问题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因此,属于分则特别规定的共犯形式,属于分则问题。而任意的共犯,才是总则问题。对于必要的共犯:(1)以数人(2人以上)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聚众性犯罪中的聚众哄抢罪、聚众劫狱罪、暴乱罪,组织性犯罪中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等。(2)分则对必要共犯的认定处罚有专门规定的,排斥总则共犯规定的适用。
A项,根据《刑法》第107条的规定,外国人甲的行为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B项,根据《刑法》第120条之一的规定,甲的行为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D项,根据《刑法》294条第3款的规定,甲的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对“资助型”犯罪一般不适用共犯规定,而是单独成罪,这种情况适用于非直接资助,如财力资助。而直接资助如c项,是具体的、直接的帮助,有共谋,有共同行为,不同于仅间接财力资助,故按共犯论,因此c项为爆炸案共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①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律师会见的时间②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应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场③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或者对精
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韩某的行为:
某市工商局对凯华食品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执行。凯华公司不服行政处罚而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以下何种情况下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对凯华公司的行政处罚?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甲虽未牟取个人利益,但最终使本金无法收回。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胡某于2005年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同年10月,该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查本院的案卷时,发现该案认定事实有误,欲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进行再审,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予以回避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某一案件中的当事人欲申请回避,下列哪种情形中,其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5年7月,赖某在与孙某等人赌博中输给孙某5000元,赖某怀疑孙某在赌博中作弊,即回到家中取来砍刀,要求孙某退回输掉的5000元,遭到孙某的拒绝。赖某遂连砍孙某数刀,孙某被迫交出5000元。赖某得款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孙某构成轻伤。赖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选项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
随机试题
光明中学需要调查学生日常支出的情况,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本校30名学生,每位学生的月支出情况如下表,计算该样本的中位数、众数和平均数。
治疗血虚型经行头痛的首选方剂为:
症见头目眩晕,目胀耳鸣,脑部热痛,面色如醉,心中烦热,肢体渐觉不利。口眼渐喁斜,脉弦长有力。治宜首选( )。
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行使追索权。
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征收,附加是对所有纳税人征收。()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他准备出售自己珍藏多年的字画,并把出售所得捐赠给西南干旱地区,但后来字画不慎遗失,使他的计划成了______。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随着通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某通讯公司的手机市话费按原标准每分钟降低了a元后,两次下调了25%,现在的收费标准是每分钟b元,那么,原收费标准为每分钟()元。
Sportisheadingforanindissolublemarriagewithtelevisionandthepassivespectatorwillenjoyaprivateparadise.Allofth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GA{public:virtualintf(){return1;}};classGB:publ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