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某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

admin2018-07-30  26

问题 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某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4题)

选项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
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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