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43题)

admin2017-03-07  23

问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43题)

选项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因此A正确;
    政府公开案件的起诉期限与一般行政案件相同均为3个月,因此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又根据《行政诉讼若干解释》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本案中的被告是区政府,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错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一定要与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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