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要约的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人大2011年研]
简述要约的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人大2011年研]
admin
2022-09-19
30
问题
简述要约的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人大2011年研]
选项
答案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根据《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从而阻止要约生效。要约一经撤回,即失去效力。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二者的区别如下: (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如因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的,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无上述限制。 (2)撤回权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但是在法律上是否应当承认要约人另外享有撤销权,各国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3)要约人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对要约的撤回无上述限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X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甲为某超市仓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另外配制了仓库的钥匙,其后甲将该钥匙交给乙,并且告诉乙仓库的位置和名贵化妆品所在位置,还要求乙盗窃销赃后要“感谢”他。乙成功盗窃名贵化妆品价值4万元,销赃后送给甲1万元。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房屋相邻,为了自己的采光更好,甲与乙订立地役合同,要求乙5年内不得加盖房屋,甲每年支付乙3000云。后乙将房屋转让给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善意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效力的期限为()。
甲和乙签订了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汽车出质给乙,乙借给甲10万元。乙交付了款项后,甲一直不交付汽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正在就某合同项目与丙公司谈判,乙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项目,但为排挤甲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甲公司退出后,乙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乙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随机试题
(2007年4月)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小批试生产阶段主要是______。
脾虚,清阳不升,可见绿风内障,可见
A.阿司匹林B.阿托品C.丙米嗪D.异丙嗪E.甘露醇属抗抑郁药的是
一新生儿出生后一分钟,全身皮肤苍白,无呼吸,心率100次/min,规律,四肢稍屈,吸痰时无反应
统计调查综合表指标是统计需求的概念化和具体化,具有()。[2013年初级真题]
某县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拟采取一系列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措施,构建和谐育人环境。下列不宜采纳为推进措施的是: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试述如何完善立法体制。
简述真理和谬误的关系。
A、Chattingwithpeople.B、Settingupstreetsigns.C、Tellingstoriestostrangers.D、Organizingaspeaker’scorner.A由短文中提到的Ju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