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6-06-13  37

问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04年司考.卷三.多51)

选项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属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行为。地面施工包括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施工人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对受害人王某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予以赔偿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了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本来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但是本题中,权利人王某还存在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或向有关机关要求保护、权利人向义务人等主张权利以及义务人允诺。本题中,王某于6月10日找到义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中断。至于其于6月13日去法院起诉并在路上返回,因并未向有权机关提出权利保护的要求而不能发生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止仅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V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