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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情形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有:
下列情形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有:
admin
2009-05-14
30
问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有:
选项
A、甲的宠物狗丢失,甲在电视台发出悬赏广告称有人发现并归还将支付酬金1万元
B、乙死亡前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50万元在其死后赠与其家乡的小学
C、丙与某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
D、丁在自动取款机取钱,因自动取款机故障,多得1万元
答案
1,2,8
解析
本题考点为债的发生原因。《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说认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单方允诺;(3)侵权行为;(4)无因管理;(5)不当得利;(6)其他原因。选项A项中的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的一种,能够引起债的发生,选项A正确。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独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选项B中的遗赠也是单方允诺的一种,也能够引起债的发生。选项C虽然是一种协议行为,但该协议为人身关系的协议,而债为财产关系,所以选项c中的情形并非债的发生的原因。选项D中的情形为不当得利,也是债的发生原因。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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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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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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