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的滥用有什么法律后果。 (清华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2016-06-13  36

问题 代理权的滥用有什么法律后果。  (清华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1)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理权滥用以代理权存在为前提,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形:A.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B.双方代理;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授权范围而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但是若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该部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作同意。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法律行为,即自己代理,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法律行为的,同样为法律所禁止。这两种代理合称为广义上的双方代理。双方代理的禁止并不是强行规定,在意定代理的情形下,经本人承认则为有效。在其代理是专为履行债务者,也是有效的。 (4)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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