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公司办理了手机通讯服务,业务单约定:如甲方(甲)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乙方(乙公司)有权暂停甲方的通讯服务,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概不担责。甲预付了费用,1年后发现所用手机被停机,经查询方得知公司有“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此时账户尚有余

admin2018-03-30  35

问题 甲在乙公司办理了手机通讯服务,业务单约定:如甲方(甲)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乙方(乙公司)有权暂停甲方的通讯服务,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概不担责。甲预付了费用,1年后发现所用手机被停机,经查询方得知公司有“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此时账户尚有余额,遂诉之。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9题)

选项 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知情权
B、乙公司提供格式条款时应提醒甲注意暂停服务的情形
C、甲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全部预付费
D、法院应支持甲要求乙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请求

答案A,B

解析 A、B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拥有知情权,为了保障此权利,第2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本题中乙公司在业务单中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规定了对甲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暂停服务条款,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对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乙公司未尽到此义务,侵犯了甲的知情权。
C错误。该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甲可主张退回预付款余额,而非全部预付款。
D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本题中乙公司无欺诈行为,只是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故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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