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3-12-28  24

问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1,8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出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使诉讼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起算。因此,2003年6月10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A项正确。王某6月13日并未到法院起诉,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B项不正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施工人为承包人应负赔偿责任。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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