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金鑫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双方约定,银行为金鑫公司提供150万元贷款,分两批发放;金鑫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第一批贷款发放后,金鑫公司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银行有权( )。

admin2019-05-23  22

问题 (2012年真题)金鑫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双方约定,银行为金鑫公司提供150万元贷款,分两批发放;金鑫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第一批贷款发放后,金鑫公司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银行有权(       )。

选项 A、解除借款合同
B、提高贷款利率
C、提前收回贷款
D、停止发放第二批贷款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据此,选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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