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约翰为A国驻B国使馆秘书,乔为C国驻B国使馆秘书。约翰在B国犯罪被乔目击。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约翰为A国驻B国使馆秘书,乔为C国驻B国使馆秘书。约翰在B国犯罪被乔目击。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
2009-03-23
24
问题
约翰为A国驻B国使馆秘书,乔为C国驻B国使馆秘书。约翰在B国犯罪被乔目击。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如约翰表示放弃豁免,则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B、如约翰表示放弃豁免,乔有出庭作证义务
C、乔无出庭作证义务
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约翰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约翰本人是否同意
答案
1,2
解析
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由其派遣国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外交人员有免除作证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因此选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9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抢劫等犯罪,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其死刑。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甲冒充某国有企业经理,到外地以招丁为名骗回一名女青年,回家后当天便暴力强迫其与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同居。某甲的行为构成:
王某的行为在下列几项犯罪中有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假设王某将李某的儿子骗到家后,将其以2万元的价值卖出,则此行为在以下几项犯罪中有哪些是可以排除的?( )
如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复议维持省工商局的决定,则( )。对于本案的审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1997年3月某单位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准备给予其没收无线电设备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向当事人告知什么事项?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中,被告人王某刚满17周岁,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王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 )
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①劳动合同期满;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死亡;③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广;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⑥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⑦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⑧
随机试题
由于阴寒内盛,阳气不宣,气血不畅,血脉瘀滞而致者,可见由于肺失宣肃,或肝失疏泄,气机不畅,或气虚无以推动血行而致血流缓慢而致者,可见
FewwoulddisputethattheLansleyreformsoftheNationalHealthServiceinEngland,embodiedintheHealthandSocialCareAct
β-片层结构
成人外周血中出现有核红细胞最常见于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其主要形式有()。
长城公司、金马公司2013年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长城公司向金马公司控股股东佳泰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15元),以取得佳泰公司持有的金马公司70%的股权,实现对金马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股权
2013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工作者和妇女之间的共同合作,让妇女有能力认识到自身的真实处境,引发她们对形成这种境况的社会因素进行思考,寻找解决的途径,并且通过采取具体的行动来改善处境。
自我传播又称“内向传播”,是人际传播现象的一种。指一个人的内在传播,即个人自己向自己发出信息,并由自己接收和处理信息的过程。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自我传播的是:
A、recruiting.B、productivity.C、theworkforce.D、administratio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