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图8-2所示。 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起重施工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1)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

admin2010-03-16  13

问题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图8-2所示。

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起重施工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1)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机械共闲置2个月。
   (2)如果工作C最早开始时间推迟2个月,则机械无闲置。

选项

答案(1)施工机械停滞费补偿要求合理。 因为是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业主应承担费用的补偿。 (2)机上操作人员人工费补偿要求不合理。 因为机上工作人员人工费已经包含在相应的机械停滞费用中。 (3)人工窝工费补偿要求合理。 因为是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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