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理在某商场内对另一公民赵娜无端侮辱、唾骂,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过了2年后,赵娜认为其身心受到了极大损害,而公安机关对张理的处罚又不足以弥补,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何种做法?( )

admin2016-01-15  13

问题 张理在某商场内对另一公民赵娜无端侮辱、唾骂,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过了2年后,赵娜认为其身心受到了极大损害,而公安机关对张理的处罚又不足以弥补,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何种做法?(  )

选项 A、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B、告知赵娜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
C、告知赵娜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告知赵娜,因张理已受过治安处罚,法院无权受理

答案A

解析 《名誉权解答》第2条规定:“问: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经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答: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因此CD两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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