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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 )(司考.四川.2008.3.72)
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 )(司考.四川.2008.3.72)
admin
2021-11-04
29
问题
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 )(司考.四川.2008.3.72)
选项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在一年内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C、公司监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转让
D、任何时候公司都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物
答案
B,C
解析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A项的规定是合法的,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离职后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C项的做法不合法。《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由此.股权激励机制中回购的股份数最多为1.5亿×5%=750万,而1000万已经超出了“750万”的限制,因此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142条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D项合法。本题是选非题,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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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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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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