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软件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乙公司应诉答辩,此后在区法院首次开庭前又提交了以传真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区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4-10-16  3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软件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乙公司应诉答辩,此后在区法院首次开庭前又提交了以传真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区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当继续审理案件
B、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告知甲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乙公司虽然应诉答辩,但是其在首次开庭前义提交了仲裁协议,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因此,选项B确的,而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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