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2-10-17  25

问题 下列有关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某运输公司对其运输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后投保车辆发生事故,运输的始发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被告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C、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D、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只能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

答案A,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项说法正确,被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同B项一样,这是海事案件管辖的特殊之处。《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还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以,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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