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3.54倍,年均增长16.3%。其中,出 2881.9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9倍,年均增长11.8%;进口4248.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4.1倍,年均增长17.7%。服务贸易
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3.54倍,年均增长16.3%。其中,出 2881.9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9倍,年均增长11.8%;进口4248.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4.1倍,年均增长17.7%。服务贸易
admin
2018-02-06
30
问题
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3.54倍,年均增长16.3%。其中,出 2881.9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9倍,年均增长11.8%;进口4248.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4.1倍,年均增长17.7%。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05年的3.3%上升至7.7%。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从3.3%提高到5.7%,服务贸易进口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中的比重从3.5%提高到10.1%。
2005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约为:
选项
A、43840亿美元
B、44280亿美元
C、46230亿美元
D、47590亿美元
答案
D
解析
由文字部分可知,2005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约为7130+(1+3.54)+3.3%=
=475XX亿美元,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ZgpFFFM
0
福建
行测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运用群众路线的方法是行政领导着的根本领导方法,正确运用群众路线的方法的具体措施包括:
某高中今年人校新生的人数为1000人,而三年前的新生人数为1500人,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该高中新生数量占全市高中新生数量的比例并没有降低。以下哪项为真,最能解释上述现象?
耦合效应也称互动效应,是指群体中两个或以上的个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从而联合起来产生增力的现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耦合效应的是: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当理性精神在北中国节节胜利,从孔子到荀子,从名家到法家,从铜器到建筑,从诗歌到散文,都逐渐摆脱巫术宗教的束缚突破礼仪旧制的时候,南中国由于原始氏族社会结构有更多的保留和残存,依旧强有力地保持和发展着远古传统,依然弥漫在奇异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年味越来越淡,越来越没意思——这是很多人过年的感受。甚至有人评论说,中国传统节日只是存留于父辈记忆里的尤物,已经成为国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压岁钱水涨船高,变成了负担,失去了原来祈福去灾的本意;庙会办到商场里边,
文化应该是多元共生的,中国文化要走向国际社会,首先要了解国外社会的文化_________。为此,中国电影需要开拓更加宽广的_________,寻找更加多元的表达____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降、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以及税费负担与历史包袱较重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
研究表明,糟糕的空气质量有可能导致疲劳、头痛等不适反应和更严重的各类疾病,而室内空气污染平均高于室外10倍。下列属于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佳的因素是:①空调②复印机、静电除尘器③生理代谢④尘螨
小麦:麦穗:麦粒
衡量一台计算机优劣的主要技术指标通常是:
随机试题
字节由位组成,1个字节等于______位。通常1个字节可以存放一个ASCII码,两个字节可以存放一个汉字编码。
患者,男性,40岁,电工。因操作不慎,引起头面、颈部烧伤,有水疱,部分水疱破损,创面基底苍白,有疼痛。对该患者烧伤面积和深度的估计是
医疗事故赔偿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应当考虑的因素是对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问题处理时,可以考虑的方式是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4.山东济宁】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属于()。
男同学小薛平时自由散漫,学习不认真,一天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陈某,我爱你”,被上课的李老师发现收缴。老师将小薛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其“思想堕落,道德败坏”。下课后小薛要求李老师归还手机,李老师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德育处。
加强党内监督意义重大,对此表述有误的是()。
试设计一算法,使得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重排数组,将所有取负值的关键字放在所有取非负值的关键字之前,并分析算法的时间复杂度。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请分析:本条第2款中规定的义务是何种性质的义务?该义务与主合同义务有何区别?
HintsandTipstoSaveMoneySpendlessThisisnotoversimplifyingthebestwaytosavemoney!Itisessentialifyouar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