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璨出生在农村,曾在某职高上学,农村和城市的巨大反差,加之经济困难,使得崔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5年4月崔璨盗窃同学王某、李某、金某财物,合计人民币6290元。崔璨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3月底,崔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崔父多

admin2009-09-26  28

问题 崔璨出生在农村,曾在某职高上学,农村和城市的巨大反差,加之经济困难,使得崔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5年4月崔璨盗窃同学王某、李某、金某财物,合计人民币6290元。崔璨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3月底,崔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崔父多次劝说,反而招致崔璨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崔父再次劝解,引发了崔璨怒火冲天,遂一脚将其踢倒,致使崔父受伤,伤情鉴定为轻伤。其母要求控告崔璨。针对此案,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该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该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该案件属于公诉案件
D、该案件被害人既可以提起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答案A,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高法解释》第1条规定,自诉案件分为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对于上述所列入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此类案件,学理上通常称之为“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如不立案决定、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综上,本题应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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