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折抵或计入刑期?

admin2014-04-02  42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折抵或计入刑期?

选项 A、被告人被逮捕的期间
B、保外就医期间
C、被监视居住的期间
D、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

答案A,B,D

解析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监视居住不剥夺人身自由,故不能折抵刑期。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计入刑期以内。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的监外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在居住地犯罪或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后又犯罪的,从其被准予监外执行之日起至犯新罪后新判决执行前这段时间,应视为所服前罪判决的刑期。但是,在此期间,如前罪判决已执行完毕而尚在羁押的,其羁押日期应折抵新判决判处的刑期。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擅自离开居住地到外地犯罪的这段时间,不得计入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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