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仲裁程序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关于仲裁程序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admin
2015-09-16
39
问题
关于仲裁程序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选项
A、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
B、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
C、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仲裁请求的变更或反诉的提出
答案
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故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25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故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42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故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R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单位贯彻国家房改政策,按照职工工作年限发放了一批房屋补贴,该单位职工甲、乙、丙、丁、戊、己等分别用该批房屋补贴购买商品房。请根据以下所设回答下列问题:戊与E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E公司预售一套商品房给戊,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后
甲、乙各投资20万元盖了一栋二层楼房,楼房盖好登记在甲一个人的名下,甲、乙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由于甲、乙二人均有汽车,于是甲、乙二人与邻居丙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1年后,甲将自己名下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了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下列立法表述中,哪些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
公民马聪参加过很多普法活动,自认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一次,邻居家发生了民事合同纠纷,马聪就热心地帮其出谋划策,商讨解决的途径。下列选项是马聪对仲裁的一些理解,其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仲裁和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一项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村民甲为看家护院,养了一条凶猛的大狗,并将其关在自家的院中。村民乙为逗该狗,将该狗放出,该狗将村民乙和村民丙咬伤。对于村民乙和村民丙的损害,其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均为张村村民,张村的土地紧挨着浏河,在浏河的边上是甲的承包地,紧挨着甲承包地的是乙的承包地。乙为了高效利用浏河之水,欲利用甲的承包地设立引水地役权。后甲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与丙。乙因地役权费用与丙发生争议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对于甲将自己的承包
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200元价格出卖。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250元成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黄某因朋友的女儿王玲考上大学,将手表一块送给王玲。以下各选项中对黄某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随机试题
A.脱氧核苷酸钠B.阿司匹林C.对乙酰氨基酚D.小檗胺E.维生素B4参与机体的代谢功能,具有刺激骨髓白细胞增生作用的药物是
Thechocolatebarmanufactureratthecentreofanextortionthreatsaysthere’snoconfirmedlinkbetweenitsproductsandilln
画出三组分精馏典型流程图。
B-1B细胞抗体应答的特点是
A.血间接胆红素增高,贫血,网织红细胞增高B.血间接胆红素增高,贫血,网织红细胞正常C.血间接胆红素增高,贫血,网织红细胞减低D.血间接胆红素正常,贫血,网织红细胞增高巨幼细胞贫血可表现为
在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由于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因素的频繁变动,以下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是()
以下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有()。
导游塑造良好的仪容仪表应()。
设场A={x3+2y,y3+2z,z3+2x},曲面S:x2+y2+z2=2z内侧,则场A穿过曲面指定侧的通量为().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main(){intx=1,a=0,b=0;switch(x){case0:b++;case1:a++;case2:a++;b++;}c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