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42题)

admin2017-06-13  27

问题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42题)

选项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答案A

解析 优先权原则是指某一成员国提出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人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在其他国提出申请的优先权。即如果他在其他成员国也提出同样的申请,则这些国家必须承认该申请在第一个国家的申请日为本国的申请日。优先权的获得不是自动的,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关于优先权的申请,选项A正确。
    所有工业产权并非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其中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故B项错误。
    优先权以“在先申请”的提出为基础,其被撤回、驳回或放弃均不影响优先权的获得,即只要当事人提交了第一个申请,无论该申请是否被申请国所接受,在他向其他成员国也提出同样的申请时,仍然享有优先权。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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