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和乙是某自由市场内邻近两个货摊的女店主,乙因妒忌甲的生意好而无故将甲的货摊掀翻,并与甲扭打在一起。甲的丈夫丙见状,遂持刀赶来,将乙扎成重伤,乙花去医疗费万余元。乙要求丙赔偿,丙称:“我将你扎伤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丙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
甲和乙是某自由市场内邻近两个货摊的女店主,乙因妒忌甲的生意好而无故将甲的货摊掀翻,并与甲扭打在一起。甲的丈夫丙见状,遂持刀赶来,将乙扎成重伤,乙花去医疗费万余元。乙要求丙赔偿,丙称:“我将你扎伤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丙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
admin
2019-07-24
40
问题
甲和乙是某自由市场内邻近两个货摊的女店主,乙因妒忌甲的生意好而无故将甲的货摊掀翻,并与甲扭打在一起。甲的丈夫丙见状,遂持刀赶来,将乙扎成重伤,乙花去医疗费万余元。乙要求丙赔偿,丙称:“我将你扎伤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丙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选项
答案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原理,侵权行为人可以某些法律允许的理由对抗受害方的权利请求,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就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 但依我国《民法通则》,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此,在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时,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则应当适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丙的正当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G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在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时,出质人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馆。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行为中,构成重大误解,从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试论债权让与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的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五年内有权在乙的道路上通行,并向乙支付了5万元,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于丙,丙不知该道路上有地役权,因此盖了一间房屋。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这是()
随机试题
下列作品中,用“以小见大”的手法反映社会现实的是()
血吸虫病黄淮地区流行的疟疾
肝经郁火所致妇科病不常见于
个人教育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
风险调整中,通过()来不断完善整个风险管理系统,以获得最佳成本效益。
第七次咨询:心理咨询师:经过前几次的咨询,我们基本达到了预定的咨询目标,您的情绪、行为有了很大改变,我为您感到高兴。求助者:谢谢您!心理咨询师:接下来我们将要一起进行咨询效果评估,大概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求助者:正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是()。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
设A是n×m矩阵,B是m×n矩阵,E是n阶单位矩阵.若AB=E,证明:B的列向量组线性无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