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向乙借款1000元,10月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1000元,10月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2-22
24
问题
甲向乙借款1000元,10月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5日
B、质权的设立时间为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乙对小牛享有质权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选项CD: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F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9年2月1日宣布甲企业破产,并于2月10日成立了清算组。随后,清算组在对甲企业
由外国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是()。
20×5年8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提出的破产申请。当年12月1日,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20×6年6月1日,破产程序终结。20×7年4月1日,债权人乙发现甲在20×4年9月1日将一台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丙企业。根据新颁布的《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乙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向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人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
不管票据当事人的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都应视同在变造之前来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2012年)
关于承揽合同,下列说法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行为,应构成()
1961年,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会议是()
男性,28岁。突发心悸5分钟来诊,BP100/70mmHg,心电图示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176次/分。应首选
需要引物分子参与生物合成反应的有()。
A.牙齿B.胸围C.坐高D.身高E.前囟与头颅和脊柱的发育相关的是()
患者,男,13岁,发作时腹中疼痛,往来上下,其痛甚剧,呕吐清水,或吐蛔虫,应选择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及瓦屋面均属于屋面工程的各子分部工程,隔热屋面可在各子分部之中,不单独属于一个子分部。()
InhisbookTheTippingPoint,MalcolmGladwellarguesthat"socialepidemics"aredriveninlargepartbytheactionsofatiny
TheColorofSnowGenerally,thecolorofsnowappearswhite./Thisisbecausethelightweseefromthesuniswhite./Mo
IntheUnitedStatestoday,thecostofhousingisveryhigh.Itisvery【B1】______topayonefourthtoonethirdorafamily’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