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贷款,由乙和丙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但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乙和丙还约定每人为甲承担50%的保证责任。2006年3月1日,甲的还债期限届满。2006年6月1日,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清偿甲的全部债务。直至2006年9月底,银行都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

admin2014-04-02  50

问题 甲向银行贷款,由乙和丙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但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乙和丙还约定每人为甲承担50%的保证责任。2006年3月1日,甲的还债期限届满。2006年6月1日,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清偿甲的全部债务。直至2006年9月底,银行都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论述中,不合法的有(         )。

选项 A、银行应当先向甲讨债,在甲无法清偿的情况下,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乙只需承担50%的保证责任,还有50%由丙负责清偿
C、乙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全部,也可以向丙追偿50%
D、乙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全部,但不能向丙追偿,因为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B,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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