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14-02-27  24

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A,C,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中无此规定,所以A项的说法不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23条也规定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所以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但《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必须也是行政机关,C项的说法不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而第 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所以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并非完全是以听证笔录为依据,所以D项的说法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6z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