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22-01-27
27
问题
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保证无效
B、票据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票据保证人不承担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导致票据无效的责任
D、保证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答案
1
解析
《票据法》第47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末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D项说法正确。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A项说法错误,当选。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C项说法正确。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附条件的保证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票据保证是连带保证,B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6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宏远机械厂是一国有企业,该厂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①第1号房产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
甲个人独资企业准备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15题)
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对承租房进行了装修并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0题)
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9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2012年卷三第1题)
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17题)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6题,单选)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81题,多选)
随机试题
简述种群、物种和群落间的关系。
试述坐骨神经的起源、出盆部位、终末分支管理哪些肌群和皮肤感觉。
A、1—2个月B、2—4个月C、4—6个月D、7—9个月E、10—12个月如上哪个月龄开始添加烂面
最早的外科医师称为:
转炉在吹炼过程中,由于布料不均匀、吹炼枪位操作不当等原因,会造成爆发性喷溅、金属喷溅和泡沫渣喷溅。其中,形成泡沫渣喷溅的主要原因是()。
关于学习的建构理论有很多种,但多数建构主义者都有两个共同的观点,即()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高则诚的()的出现,标志着南戏创作基本走出了以往鄙俚粗糙的阶段。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真理的本质属性是()
DOUBT:QUES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