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事侦查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4-10-14  55

问题 下列关于刑事侦查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公款9万元,目前没有更好的方法收集证据,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甲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B、乙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机关决定对乙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收集到了关键证据,为了保护有关侦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应当由法官在庭外进行调查核实
C、丙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重大犯罪被立案侦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对丙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D、丁涉嫌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通缉,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须的技术侦查措施

答案D

解析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高检规则》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涉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有关机关执行。
    本条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本条规定的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包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报复陷害等案件。
    A错误,贪污犯罪必须重大,而且需要经过严格批准手续;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属于渎职犯罪,不能采取技侦措施,C错误。D正确,对于在逃犯适用技侦手段,没有罪名的限制。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B错误,只在必要时,法官才会在庭外调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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