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看到某市《生活报》上刊登的去斑产品广告,广告声称丽美公司生产的该产品对于面部诸如雀斑、黄褐斑等各种斑点具有良好效果,无任何副作用,并且承诺用了该产品如果没有疗效,全额退款。郑女士遂到广告中提供的丽美公司的销售点买了一套产品,用后导致皮肤溃烂,以下陈述

admin2009-03-15  50

问题 郑女士看到某市《生活报》上刊登的去斑产品广告,广告声称丽美公司生产的该产品对于面部诸如雀斑、黄褐斑等各种斑点具有良好效果,无任何副作用,并且承诺用了该产品如果没有疗效,全额退款。郑女士遂到广告中提供的丽美公司的销售点买了一套产品,用后导致皮肤溃烂,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    )

选项 A、郑女士有权要求丽美公司全额退款
B、郑女士有权要求丽美公司赔偿皮肤溃烂的损失
C、《生活报》应当对郑女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郑女士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报》予以惩处

答案1,2,8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虚假宣传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本题中,郑女士因为看到丽美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而购买其产品,产品用后导致皮肤溃烂,因此有权要求丽美公司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丽美公司承诺无效退款,郑女士用后无效,当然有权要求丽美公司全额退款。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惩处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所以D选项正确。该条规定只有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才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消费者就无权要求广告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 注意:《广告法》对广告的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些差别。《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消费者的损害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观要件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如果广告的经营者不是明知或者应知的,就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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