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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admin
2013-12-28
35
问题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选项
A、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B、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
C、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D、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答案
A,B,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本题A项中某公司就该项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法律规定,A项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B项中某公司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属于该条第l项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某公司提出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法律规定,B项正确。
本题C项中,某公司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国家扶持,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也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其他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该项收入也不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所规定的免税收入,所以不得请求免征,C项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本题D项中,某公司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属于该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该公司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符合法律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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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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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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